濡れ衣
「濡れ衣」單看字面上的意思的話,可能會有人以為是「濕的衣服、沒乾的衣服」。
實際上的意思是冤罪、莫須有的罪名。
「濕的衣服」 演變成 「子虛烏有的罪名」的來源眾說紛紜,其中最為可信的是:
有個繼母因為嫉妒女兒的美貌,設計在熟睡的女兒身旁放了被海水泡濕的衣服;父親回來後,以為自己的女兒和漁夫有私情,便憤而將女兒殺死。
「濡れ衣」通常配合「着る」(穿上)使用,最常見的用法是「濡れ衣を着せる」。
例文
相手の地位を奪うために、濡れ衣を着せた
(為了剝奪對方的地位,給對方栽贓罪名)
私に濡れ衣を着せるために、色々と下準備をしていたらしい
(似了為了陷害我而為此做了不少事前準備)
上司のミスの濡れ衣を着せられた
(為上司工作上的失誤而背黑鍋)
反之,證明自己的清白則是「濡れ衣を晴らす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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